12月 24th, 2009 by sulam
12/23/09
湖边凶杀案 by 东野圭吾
买了这本书才发现,原来我还收着一本电子版的。不过也就买了,和这本一起买的,还有《预知梦》和《幻夜》。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买东野圭吾的小说,我对这位明星级别的本格推理小说家十分无奈,此人就是一个典型的商业偶像,背后一定有着周密的策划,否则怎么能这么烂的书都有评论叫好呢。
这本书同样也让我困惑。
我是很没有自己形态的读者,一般会很容易尝试以小说的世界观进行思考,对人物行为的出发点尽量同调,所以关于推理小说的基本要素之一的动机,总是尽量理解。不过日本推理小说的动机,包括《名侦探柯南》这样的推理题材漫画的动机,我还是经常感到困惑——就为这么点理由杀人吗?人命真是不如草啊。
《湖边凶杀案》另有一个弱点,由于推理的主角只是普通上班族,不是侦探,也非警方,所以不可能对复杂的真相进行周密的推理,尤其是,有着复杂的事实的真相。但是这位推理的主体,由于是家长这一特殊身份,所以和同案犯们有着相当的共鸣,反而可以推断出复杂的心理上的迷障,不晓得算不算一个优势。
预知梦 by 东野圭吾
这本隶属伽利略系列,所有的故事似乎都拍成了日剧,而且这几个故事几乎有着非常统一的主题,也就是所谓「预知梦」,所以这一本形式和主题都非常统一的短篇集,反而是比较好看的。
幻夜 by 东野圭吾
这一本很有分量,我是说物理意义上的。
从文字量来看,几乎超过了母本《白夜行》。事实证明如果买东野的小说,一定要事先看好字数,字越多的可读性越高。短篇的伽利略系列就实在很一般,短篇小说本就是最难写的,东野几乎完全没有抓住要点,写的一点隽永意味也无,只是更简明扼要的一个中长篇的缩影而已。
《幻夜》应该算是《白夜行》的后传,姊妹篇的说法是对的。内容与《白夜行》一脉相承,东野写恶女写的上了瘾,还嫌《白夜行》不够恶毒,在《幻夜》再接再厉。拥有变态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恶女越走越远,相似的结尾让人不由得想起《白夜行》的男主角,陪着恶女折腾了半天,搞不好和《幻夜》里的男人们一样,只是恶女的工具而已。
我本来就很不待见《白夜行》,从小说到日剧,所以也不可能欣赏青出于蓝的《幻夜》。从动机上就否定了故事,所以也不太会对作品有好的评价。这种无可救药的道德洁癖肯定会让我和很多精致的推理小说距离越来越远,不过与其被小说洗脑,还不如保留自己的观点好。
《幻夜》也是很难被称为推理小说的东西。真相只是晚些公布,其中的推理过程还不如说是新的事实的发掘过程,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也就很难对所谓「推理」有所期待。
《白夜行》中的雪穗,在我心里还是个有着传统日本美女的温柔外表的美人,比如松岛菜菜子。在《幻夜》中,由于不断整容,一天比一天年轻美貌,这反而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恶心感。这已经不是恶女了,这就是一个妖怪。
对于这本书的评论我都没看。一般我很少看别人的评论,这种先入为主也是一种洗脑,会影响自己的判断。不过对于东野的小说看不看评论的结果其实不差太多。我在论坛看到几乎任何一本都有人大呼「神作」——那神作是不是也太好写了…事实上可读性也就是这样。
我也在想东野的小说为何总会有冗长之感,无论篇幅长短与否。作为本格推理小说家,作品应该都算本格推理,或者具有一些特征。不过他的无用的细节实在是太多了。看侦探小说的时候,睁大眼睛是必须的,因为每一句描述都有可能是线索。不过如果无用的情节或者细节太多,就会显得用力很大,着力甚少。
东野的小说,其实真相都很简单,围绕这个真相,衍生出诸多故事。我看的推理小说很少,不过我一直觉得,作为长篇小说,如果推理的核心内容过于简单,没有蜿蜒曲折,就未免单调。就好比一个大大的屏障围了好大一片地,而其中的真相其实一目了然,看过一次后,也就不会想看第二次。我已经把能到手的东野的小说看了个遍,其中只有《嫌疑人X的献身》很喜欢。严格的讲,X也不是特别好的本格推理,但是对于此人而言,也算水准之作了。
12/3/09
凤舞兰陵 by 满座衣冠胜雪
言情小说,我很喜欢的耽美作者写的,我买了一本。从BL到BG,看起来有点别扭,其实可以适应的很自然。耽美小说就是变形的言情,走的是同一个路子。这一篇是穿越,其实我觉得这位作者不写穿越也一样可以很出色,不过也许这是她的喜好,也许这是考虑读者和市场的结果。
满座衣冠胜雪是很有英雄情结的作者,擅长的题材也包括英雄的事迹,古代题材表现起来最好,如果是现代都市题材,那么除非有把握写商战和职场,否则就仍然只是都市言情剧了。这个故事发生在南北朝混战的年代,南朝有兰陵王高长恭,还有传说中的韩子高,北朝这时候的著名英雄就是同样传说中的花木兰,总之是个风流飘逸,血统混乱,美男辈出,杀戮血腥,不讲节操的混乱时代。就好像把各个时代好的和不好的种种极端的角度拼接在一起,构成了这么一个什么都可能的时代和什么都可能的故事。
主角自然是穿越,成年女子在事故中穿越回古代,成为稚龄女童。但是因为熟知历史,晓得怎样把握自己的命运,加上桃花运不断,身边的各色帅哥好像穿花蝴蝶,总之就是个想怎么爽就怎么爽的故事。
作者我一直都很喜欢,从同样穿越的《千山》看起,而我觉得写的最好的当属《猎手》系列。文笔我很熟悉,很熟练,但是算不得最好,看得出来行文很快,文不加点,所以读起来很流畅,不雕琢,但是也不精致工巧,算不上最好的文笔。其实文笔很重要,这就好比看人第一印象是长相,面相好,就有了三分亲近,才可能有继续接触的机会。思路流畅的时候写的快,其实读者读起来也一样舒服。所以这本小说也是一样的滑顺的感觉。
主角的样子大概是苹果脸的小女孩,有点男孩气,场面上也很绷得住。其实我更熟悉的主角是那种五官精致的纤细型帅哥啊,可惜在BG小说里就是俩大绿叶了。高长恭和韩子高,两个历史上的传奇人物,一个因为面相俊美,在战场上不得不带个面具,另一个则是古代同性情人里官爵最高本事最大的一个,在本书里是个倾倒时代的大帅哥。作者很少用很详细的语言去描述两人的长相,加上这两人性格都是温和而且重义气,所以虽然是帅哥×2,但是感官上并没有两倍的感觉,这两人的形象实在太相似了…我比较喜欢的反而是和士开,俊美体贴,心狠手辣,这才叫个性啊。
近来出版了很多言情小说,不晓得穿越是不是占了90%,不过我只读了这一本。结构上看,虽然是正式出版物,但是和传统架上的小说相比,还是显得有些松散。如果一个故事读起来,觉得自己可以随时叫停,无论是停止阅读还是故事终止,其实这小说在情节安排上就不算很抓人。《千山》就是一气呵成的小说,情节的安排高潮迭起,环环相扣。但是真正出版的《凤舞兰陵》就没有这么好。最后有濒死一战,这一战怎么看都是为了结尾安排的,没有这么一节,俩人顺理成章的结婚了结束,实在没味。但是这一战安排的目的性很强,故事逻辑上的必然性就弱了些,比较穿凿。
买书之前看到热议的是BL作者的BG冒险,很多人表现了不适应。我觉得这本小说的成功和失败都是本质上的,和BL或者BG没有什么关系。BL就是写情,写惯了BL写BG,一样顺手拈来,这并不成问题。真正的问题是离开网络环境,尤其是连载的期待,变成一本纸书的时候,能不能和传统的纸煤出版物一较高下。毕竟一般读者对纸书的期待和对网文的期待还是两个不同的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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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23rd, 2009 by sulam
12/22/09
2012
第一感想就是,「哇哦…」
我不是在电影院看的,这一次非常有悖原则的下载了一个高质量的枪版。去电影院,是我对一部电影很高的尊敬,至于2012,票房已经不需要我这种如有大难必定难逃的小人物推动,我只要缩在自个家里喝茶看片就好了。
下载的当晚就看完了,意外的打破了常规的睡眠时间,害我第二天精神恹恹。
事先看了一堆剧透擦边球影评,其中一个就是「如果世界末日真的来了,我们需要准备什么才能幸存」,什么会开飞机啊,10亿欧元啊,做俄罗斯富豪的爱妾的狗啊…总之总结一下就是,如果地球真的要完蛋了,我TM做什么都白搭。后面又有很有良心的名人呼吁停映事,以及美国青少年致电NASA,「这么大的事为啥瞒着老百姓」事。其实我是觉得兴致盎然的,世界越乱,乐子越多,尤其是美国青少年,多找乐啊,有人数钱有人看片,还真有人当真啊…
直到有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有个同事说,我看完了2012,有一部分相信了。
俺的筷子啊,掉在地上谁给俺换一双啊。
我还是相信同事的判断的,我们这伙人想法都差不太多,结果一晚上轰轰烈烈了一把。唉,太埋汰人了,这根本就没活路啊…
故事的起源还是一个科学现象,也就是中微子数量爆炸性增加,地球内核温度不断升高。这是故事的开端,我觉得这个切入非常好,非常接近现实,最易实现也最近实现。然而可惜的是,这么好的话题,在结尾没有任何呼应。
后面的故事就都能猜出来了,神秘主义和科学现实相结合,个人英雄主义与全人类的命运搅和一块,最后以个人拯救世界结束。尤其是看到主角,业余作家(或者网络写手?)男英勇潜水,拯救世界人民于水火,虽然剧情和节奏上达到了全剧紧张的顶点,但是我反而出了一口气——终于进入既定套路了,这足以说明,这故事离后面的大团圆结局不远了。
这部分美式大片的俗套真是毁人不倦啊…稍微艺术一点会怎么样啊,少很多票房吗…
这个结尾,白人一家喜获团圆,黑人小青年和姑娘凑作一对,世界的新纪元开始,曙光乍现,前景无边…这是个good ending吗?莫如说这是个open ending。再返回来想想最初的,最初的契机,那个中微子的科学假设——那是啥都没搞定啊。
这个结局想到这里才是真正让人胆寒的地方。这个最接近现实的假设,才是真正的不解之局。没有root cause,没有solution,不晓得如何消解,更不可能未来消失,也许不需要几十年后,就又得建设若干方舟。那会再拍了20×2,也不失为续集一种。可是即使幻想丰富的电影编剧,也没能绕开这个死局,也许某一天,并不太远,真正要面对世界末日的,就是看电影的这帮人。
Project Runway Season6
这是我最喜欢看的真人秀电视节目,刚刚结束的第六季同样充满了入门时尚,新奇有趣和激烈竞争。真人秀看的就是人最真实的表现。而这群设计师,或者说时尚界的裁缝们,他们兼有敏锐的触觉,也有人作为个体不同的个性,由于背景不完全相同,他们在竞争和重压中会有完全不同的反应。而最终的结局,归为一句话,或者可以简单概括为「美国梦」。
这一季选手其实实力都很集中,擅长的类别也很类似。有人可能刚刚拿了第一名,过了两天就淘汰,理由也就是犯了一次错误,或者干脆是不对评委的口味。或许可以说大家都很强,也可以说大家其实都不太强。
对我而言,这就是一款时尚入门节目。评委的好恶,其实就是流行的风向。反正时尚也是事在人为,不是「大家都喜欢的,而是我们让大家都喜欢」的。我会发觉我的口味在慢慢修正,当看到后面的时候,大概也就知道什么是会得高分的,什么不能够。这不是说我的品位变好了,只是我被时尚节目洗脑了。我也没有因此变得一丁点时尚,依然保守,学院,而且土鳖。
评委看起来大多都是很美国的人。所以评委们欣赏的,不需要保守,或云safe,不提倡借鉴成功的设计,反感戏剧化,反感夜总会化;如果穿不出门(女评委或者干脆Heidi说我不想穿),就肯定完了,如果变得人人都能穿,又不是时尚了…
所以,简单说,其实是很微妙的东西,既然是权威评审制,那么恰到好处的迎合一下,再不要犯错误(这个其实更重要)也就差不太多了。
这一季进军时装周的都是女人,话说上一季似乎也是。男人比较废柴,心理和技术上都不如女人来得有韧性和坚决。女人真的很有优势,似乎天生的心态稳定,别忘了这一季只是谁的错更少谁就赢了。
这三个进入大决战的女人都很有趣,我很喜欢她们三个。其实有时候女人穿什么好看男人更有发言权,但是这三个妹子都很能表达出女人梦想希求的东西,具体到这就是,衣服和裙子。
冠军其实不是我那一路。我看完最后一场show之后,再回想整个比赛过程,忍不住会想,也许她是冠军,真的不是白来的。这样的人可以成功,但是我做不了这样的人。
我很喜欢Carol Nannah这样的美国姑娘,有种傻呵呵的乐天劲,越忙越能傻笑,经常说着说着自己就笑了,是婴宁式的姑娘。但是实际上这姑娘还是很清醒的,整个比赛过程中她只做过裙子,有人因此攻击她不擅长裤装,她不否认这点,而且更加避开弱项。我觉得甚至作为导师的Tim Gunn都是偏爱这姑娘的,他提醒她说,如果不擅长就别做,因为只有擅长的东西才能创新和精益求精。她很年轻,23岁,很瘦,穿着自己做的衣服,很显得光彩照人。
对于Althea和Irina。这两个姑娘的风格其实是很接近的,手工也都很完美,擅长的领域都是全能,但是技术以外的部分,她们有很大差别。Irina有种非常集中非常专注的特性,在很多集里,都可以看到现场缝制的镜头中,有人耍宝时,Irina抬起头看一眼,继续工作。那种表情我是很熟悉的,那是注意力非常集中时,偶尔分心的表情。在Mood购衣料的环节里,这位Irina姑娘更是一个高手,计划性比较强,出手果断,因为她不仅能比别人提前数分钟完成购物和结帐,而且往往把预算花的只剩几美分。
Altha和Irina最直接和强烈的碰撞,是两人的撞衫风波。某场比较关键的场次里,两人都拿出了宽松针织外套的设计,两人的设计都很美,我更偏爱Irina的那一套(虽然某评委说这像是嫁给富商的俄罗斯模特),两套都有评委表示想自己穿,可谓不相上下。Heidi直接问,这种雷同的外套设计,你们两个谁先有的?
Althea侧身看着Irina的脸说,我想我们是分别在速写本上画下草图的,所以说不上谁先有。
其实这个身体语言已经比较明白了,这是当庭串供,两人只要口风一致就都可以过关。但是对方是野心勃勃而且执着坚韧的Irina呀,所以回答,「可是设计室就那么大而且就我们几个人,什么看不到,而且我上次就做过宽松外套了!」
Altha这姑娘还是嫩点,慌乱中解释了一堆,最后Heidi就一句,你说的这些我们不明白。气氛立刻就很僵了。
这一场的优胜是Althea。我想这是评委能做到的最大的理解。
Irina现年26岁,Althea 23岁。即使26岁,在我看来也不是很成熟的年龄。我承认Irina有最强的取胜欲望,以中国人的心理,即使我野心勃勃,我也要力求圆滑处事,不要让自己显得这么咄咄逼人锋芒毕露。
所以Irina在我看来,是个非常执着而且比较单纯的姑娘。做的这么露骨,就算不得心机,反而显得有种顾前不顾后的冲动。
Irina是东欧移民,前苏联解体后举家搬到美国,类似经历的选手还有几个。她很接近美国人直率的作风,她的夺冠应该算标准的「美国梦」。
还有一个来自中亚的移民姑娘Shirin,似乎人气很高。不过我很不待见这类小松鼠样娇小机灵而且叽叽喳喳的女孩,她的口语就像个小孩子,虽然她真的比较小,可是也没嫩到讲话可以这么嗲。
12/3/09
赤壁(下)
还是要感谢央视,我到底还是在公映的后的一年内看到了电影的下部。我觉得《赤壁》有种比较特别的气质,至少在看嚼烂的题材的时候,除了更加出色的特效,更加人气的明星,有些特别的佐料,比较不容易觉得疲劳。
《赤壁》下集感觉比上集要好很多。我觉得吴宇森是很有性格的导演,有种天马行空自由自在的气质,无论别人怎样理解三国和赤壁,吴宇森还是会以自己的想法来拍赤壁,虽然起初的效果就是令包括我的大多数人大跌眼镜。这片子其实就是一部古装版的港式黑帮片,要讲义气,要有兄弟,要共同抵抗强大的敌人并且取得胜利。周瑜有个镜头是被曹操和将军A同时用剑制约,这个构图换成手枪就相当眼熟。
我是在电视前看的,我完全可以想象在电影院的感觉,更加强烈,更加感性,更加容易理解和融入,这就是电影院的魅力。当我在电视前都会觉得目不转睛的时候,我相信在影院肯定是触目惊心的画面的效果。吴宇森放弃了很多传统记忆里的赤壁细节,甚至连黄盖诈降都去掉了,因为这样显得奸诈,不义气。我觉得这样其实很好,真的很好。上部仍然保留了很多传统的痕迹,和港片风的对白就融合不到一起,显得滑稽。下部比较肆意妄为,但是反而会显得风格比较统一,流畅感就好很多。
虽然据说当初放映的时候笑场者甚重,但是我和爹妈一起看的时候,我妈的评论是太血腥,不要看。我觉得我妈对文艺的直感还是很不错的。我也觉得赤壁真正表现的是战争的残酷,而那些故意搞笑的台词,是为了缓和气氛,想想看《集结号》的时候是多么压抑痛苦,就体会吴宇森的用心。顺便提一句,香港人非常不买《集结号》的帐,虽然这电影很棒,不晓得有没有这方面的原因。
梁朝伟是个好演员,贯彻导演的意图很明确。吴宇森最初的设想是让梁朝伟担当孔明,把周瑜留给周润发,我觉得梁朝伟演孔明也挺不错。尤其是孙权在联盟瓦解后问孔明「你怎么不走」,孔明却看着周瑜答,「我要守信」,而周瑜的应答是,「你是疯子,我们都是疯子。」这段台词如果把演员置换一下,换成吴宇森心里的标准阵容,还真是挺贴切…
其实金城武演孔明也挺好的,因为妖气森森的孔明,我觉得他最合适。孔明是个剑走偏锋的角色,以出奇兵行险棋见长。真的六出祁山打起攻坚战来,就会显得不那么得心应手。本作的孔明初次出场就抖落一身尘土,做过若干年农民,是个草根英雄的代表。下部孔明没有随主公回家,却看着周瑜说了那么一句不着四六的「我要守信」,就足以证明留下的目的,之后两人互立军令状,看起来玩的都是博命的赌徒。下部中数次出现这两人的大头同时出现在镜头中,就算离得这么近,如果不是宽屏还真装不下。再加上结尾把萌萌这么个名字脱线的小马当作临别礼物,很有点赠送纪念物的感觉。我觉得吴宇森或许受同人志的影响太深,无论角色从外形还是这两人的碰撞都是走江森备小说的路子,不过我生鲜不忌,觉得挺好。
至于赵薇和佟大为的部分。我非常理解导演安排反差如此之大的剧情的用意,不过我不能理解赵薇这么大岁数了还玩主君游戏的目的…赵薇老了,我很喜欢赵薇,觉得她的美丽在年轻的时候一目了然,30岁以后就越来越合我的意,不过她什么时候能把台词念的再有水平点就好了。
Tags: 2012, Project Runway Seanson6, 赤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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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29th, 2009 by sulam
10/26/09
名侦探柯南Movie 13:漆黑的追踪者
相比起那些我完全忘了情节的柯南剧场版,这一部已经达到“尚可”的水准了。不过我觉得我现在已经越来越难集中精神看一部动画片,很多情节又记不清楚了,但是那种生死一线,令人战栗的杀机,还留在印象里。
老无所依
此片获得奥斯卡大奖之时,我就听到了足够多的讨论,大多数都在谈论「谁看明白了这片到底在讲什么」。开始我以为这又是一部考验智商的电影,就扔在了一边。前几天我才找出来终于看完。
这片子的拍摄水准是很高的,画面相当精致,细节考究,对白更是毫无意义的隽永。编剧的确是很聪明的人,细节都是有依据有目的的,因此也就没有必要把事事的前因后果都讲的太直白。这些都是细节,大的骨架上,显然这不是暴力片也不是警匪片,虽然里面有那么具有象征意义的德州牛仔形象的警探,这也不是抒情片或者侦探片,所以虽然相当赞叹整体制作的精良程度,但是我也糊涂的不晓得这到底是个什么片。其中的两个主角都有种毫无来由的执拗和原则坚守,这是内心的传统和信仰。然而影片结束的时候,警探终究未能破此案而直接退休,杀手也被飞来的车祸撞伤。他们本应有所交集,而实际又是两条平行线。他们在某方面的本质类似,他们的前途都有些遗憾。世界已经改变了,老牛仔未必还是英雄,无情而利落的杀手也会掉进臭水沟。
风声
此片浪费了我一张电影券,我选择了一个非常小的影院看了一场效果很糟糕的电影。不知道环境会不会为这部片子打了折扣。我对此片的印象也还是及格水准。我看了今年余下两个月的影院时间表,我应该今年不会再进电影院看电影了。我觉得自己对电影的爱越来越少了,这么一想就很沮丧。
有人说宣传毁了这片,劝说大家进电影院之前不要看影评。这怎么可能,这片马上要下档了,再往后就只有影评可以看了。而我如果没有特别的爱,比如对《变形金刚》,我也是依据口碑才会进电影院的呀。
不过我选的电影院太破烂了,小厅的效果只相当于录像厅,放映时对焦都有问题,字幕宛如浮水流光,嗯,总之就是这样的效果。片头的主观飞行镜头一度让我觉得在看HP6,明明就是黑巫师空袭伦敦嘛。剧情展开的很快,几个长镜头就把主要人物交代完了。只是这长镜头一直在晃,让我没能猜出视角究竟为何。
主演们都是当下华谊最红的哥们姐们,当然他们和芒果台的青春少女少年们没法比嫩,只能拼一拼风韵和叫做演技的东西了。大屏幕张在眼前,镜头前一点点的东西都能无限放大,这就不能怪观众拿着放大镜挑毛病了。我觉得所谓美人儿,一定得禁得住远观近看,禁得住点风霜岁月。周迅是多么得宠的美女,她的35岁生日派对可以办得和小国公主相比,势利的香港人就认她这一个内地女星。可是镜头上周迅的右边额角上,还是能看到一个明显的疤痕。这右半边脸颊频频出现在屏幕上,我一直等着看左脸的镜头,等着美女完美的另一面,结果这摄像竟然大部分镜头都只拍右脸。这片有2/3的时间我都在等着看周迅的那一半,就是没等到。
开始我觉得摄影师和周迅有仇,要不怎么不拍好看那半边。后来觉得不对。这明星比摄像腕大多了,导演也得看他们的脸色恐怕,谁敢故意把周迅拍丑了?那么美女的左脸,莫非真的更不上镜?
这个无聊的疑问一直陪着我看完电影,当然还是没啥结果的,因为那半边脸出现在镜头里的机会少而有少的。
这就是所谓的扬长避短,这道理谁都得明白。巧的是此片就是印证这一老理的最佳文本。此片在网络上宣传攻势非常猛烈,前期的宣传重点在于「酷刑」。我对SM没有兴趣,对于所有会引起疼痛联想的画面都没有兴趣,我觉得很有趣的是,据说冯小刚看了此片之后建议剪掉部分酷刑镜头,当得上镇店之宝的导演剪掉宣传重点,这有意思吧。
其实真是很简单的,我看完电影就明白了。当制作群高调宣布要和观众玩一场IQ游戏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会淹没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了。有人为《风声》挑了50个bug,看起来挺没面的,其实是好事。至少观众已经应战而且认真的角力了。在一部充满设计的悬疑片中,插入大量富有冲击或者争议的酷刑镜头,这其实是一种示弱,是在主动表示情节的薄弱需要点料来补充。如果观众真的只是在讨论刑罚的残酷,那就真的令制作方颜面扫地,非常的没谱了。
换个角度再想,宣传期间紧抓SM不放,显然就是缺乏自信的表现。虽然酷刑令我感到很厌恶,但是比起这有瑕疵的右脸,说不定不给看的左脸更要命。
《风声》比起华谊的其他制作,冯小刚的过人之处就立刻凸显出来。这话的逻辑看起来问题很大,将此片导演高群书至于何地?不过高对于素材的增删感觉有点不着调,冯小刚至少还是很懂艺术的基本规律的。
关于周迅在此片中的表演,我想肯定又要倾倒一片了。她还是能演出小女孩的娇柔感觉,可惜真的是一张35岁的大脸啊。李冰冰的角色本来就一直端着,所以她也一直端着,倒挺合适。英达死的太早,苏有朋演的太差。
最后再来讨论编剧的IQ。我没看过原作小说,所以底下都是没有根据也不负责任的说法,允许反对的声音。
以前我骂过《疯狂的赛车》的编剧,这得是怎样十个聪明的脑袋瓜,想了一年才想出这么个剧本,简直不如乱点鸳鸯的胡话。《风声》的编剧也是个一拍脑袋的家伙,这都什么传递情报的办法,《空城计》?地下党要是音痴可怎么办啊;缝衣服上?我要是反派肯定就地处理尸体。凭什么只有我党才能有智商啊,弱智的对手只能间接证明我方无能而已。我建议以后广电总局审查影片时再增加一项,测测编剧的智商,拉条高点的水准线,比这个低的剧本一律枪毙,省的放出来总让观众对自己的智慧产生莫名自信。
Tags: 周迅, 漆黑的追踪者, 老无所依, 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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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26th, 2009 by sulam
城北多温泉,百姓坊间传的神乎其神,说有去腐生肌的神汤。不二对这疗伤圣品是不以为然,不过天气渐渐凉了,温暖的泉水想起来就觉得舒泰。不二和龙马商量去看看新鲜,带了干粮打算一两天不归,临行前阿桃却跳了出来,说这么好的事怎么能抛下他。于是三人出门,龙马抱了狸猫,雇了一辆驴车出城向北,寻找传说中的温泉乡。
龙马靠在车辕上,看着窗外黄栌树被浓霜染红的叶子,耳边是毛驴銮铃一声声丁铃铃的声响。驴车有节奏的一路摇晃,让他迷迷糊糊的想睡,却想起了离开青镇时坐着的牛车。那一夜梦见自己肆无忌惮大哭,哭的好像心肝都要痛死了,醒来时还能擦到颊边的泪水。那是为了什么,又为了谁呢?
想起那个人,就会觉得心隐隐的又痛死了,可是又甜蜜的不知说什么好。可以无所顾忌的在一起的日子是多么珍贵啊,现在觉得好像金子一样,可是就是拿出自己的所有去换,也换不来一回了。清清楚楚记得的,都是在一起的快乐,他陪着自己聊天,陪着自己出门闲逛,一起去附近的山上吹风,躺在树下胡说八道,日影晃在脸上,懒洋洋的舒服——拉着他的胳膊,离得很近的时候,会闻到那人衣服上清爽的味道,一直觉得那是阳光的味道,情不自禁的贴近了想嗅,又不想让他瞧出来…
只要闭上眼睛,就会想起他来。就算想想,也觉得很幸福。可是转瞬又想起自己临行前未得见一面,如今他生死不知…这些回忆的甜蜜,渐渐变得苦涩难言。
什么时候,我才可以变得足够有本事,可以寻得你回来呢?而那时候,你可还记得我吗?
走到接近日暮才到温泉附近的村庄,阿桃不禁感慨京畿地大人稀。三人找了一间农舍投宿,山民招待一餐,主菜却是野菜和土鸡。不二眉开眼笑,顺手摸出了一个酒瓶,自己跑到厨下温上,回来后笑眯眯的盯着土鸡,口水却都要掉下来了。阿桃心中暗暗感叹,饶你奸似鬼,也还是改不了狐狸爱吃鸡的死性,只是这好酒又是啥时候带上的啊…
不二招呼阿桃兄弟和主人,大家请啊,不要客气。话音未落,自己就动上了手。
龙马微笑着尝了一口野菜,入口就觉得腥涩,远不如家养蔬菜顺口。山民解释说,山里盛产野菜,因为口感不佳,所以没有野兽啃食,虽然不好吃,反倒是稳定的食材来源。
龙马年纪幼小,阿桃不许他饮酒,自己倒和狐狸推杯换盏。两人酒力全都一般,一瓶酒喝不到一半就有醺醺之意。不二只是微笑,阿桃却话越来越多。饭后经山民指点三人去后山温泉,见这两只醉猫眼神朦胧,龙马很疑心会不会睡倒在泉水里。山民叮嘱说此地夜间不宜在外久留,请他们早些归来。
温泉水气蒸腾,隔着不远就觉得周遭湿漉漉的,空气里都泛着水气的味道。泉边有大石头整齐排列着,一看就知道是人工。龙马一声欢呼,脱去衣服跳了进去。阿桃迷迷糊糊,抬脚就进,立刻湿了半身衣服。龙马哈哈大笑,手忙脚乱的帮他把湿衣脱下来,阿桃一身精赤,果然一滑到底,水面淹没了头顶,只见骨碌碌的气泡不断冒上来。龙马觉得他很有趣,抬头却见不二依然踌躇在岸边。
龙马招呼道,不二哥哥,快来啊。
不二却摇摇头道,我还没有想明白要不要脱衣,怎么能就下水呢?
龙马心想,原来你真的被酒水烧坏了脑袋啊。
就听不二还在喃喃说道,我的衣服就是我的皮毛,我如果直接下水,岂不是变成了一只湿淋淋的落汤狐狸,那可有多讨厌;如果我脱了衣服,又哪有狐狸进了水皮毛又不湿的道理,所以我该不该脱了再进去呢?
龙马哄道,不试试哪里知道啊,说不定不二哥哥就是第一只进了水里皮毛不湿的狐狸。
不二点头道,龙马你说的对…
龙马心想,我说的哪里对了…
本以为真的会见到一只湿淋淋的狐狸,不二却一直维持着人的样子。容貌纤细清爽,肤色白皙,双眸在夜色中变成了幽幽深蓝色,隔着水气更是说不出的暧昧表情。
龙马垂下眼睛,心想不二哥哥真是够美啊,不晓得要迷住多少人。
龙马缓缓滑倒在泉中,颠簸一天,他虽不觉得很累,也有些乏了,被温暖的水包围着,他觉得很安心,也真的倦得要睡着了。
迷糊中却被摇醒了,竟然是阿桃。原来热气一蒸,他酒醒了大半,见龙马困的睁不开眼,就提议回去。不二立刻附议,爬上岸去,大大方方的擦干身体,穿上外衫。阿桃见他身形消瘦,怎么也不像个舞刀弄剑的武人,可是又深知他是个中高手,不禁感慨上天造物,各得菁华。
龙马睡着的很快,他虽没有觉得,身体却是真的疲倦了。
朦胧中月上中天,龙马本来看着月亮,低下头时,却见眼前有个白色的人影。他的心立刻狂跳起来,这个背影他不会认错的,他心里想了几千遍都是这个人。他怎么不回过头来,模模糊糊的只能见到小半张脸,可是没错的,这个人在心里想了不知道多少遍,绝对不会认错的!他想叫他,却怎么也出不了声,他心里急死了,想绕到他正面去,于是拼命跑啊跑,却怎么都只能见到他的小半边脸。
龙马心里大叫,你好吗,我终于见到你了,你回过头来看我一眼好不好?
他脚下忽然绊了一个跟头,头撞在石头上好疼。
这一疼,立刻就醒来了。
仰头望着茅草屋顶,听得到自己大声的喘着气,虽然是梦,却清晰的印在脑子里——他就在月光下,他就在这左近!
龙马推被起身。身旁是阿桃,四仰八叉的很没睡相,呼吸深长,显然睡的沉了;不二远远倚在另一边,背影纤细,呼吸轻微的好像觉察不到。
好像看到了那白衣的身影近在眼前,龙马着了魔一般立刻下了床,披上外袍就出了门。猫咪卡鲁宾在一团被褥里支起上身,滴溜溜的眼睛望着龙马,喵呜叫了一声。龙马恍如未觉,出门而去。
如梦中一般的一轮皎洁明月,目力所及处都是月光下深秋的草木,朦胧的瞧不清轮廓。龙马茫然四顾,忽然他看到温泉的方向好像有白色的身影,若有若无的,又觉得像是水气蒸腾。心里还没个计较,脚步已经朝着那个方向移动过去了。
好似不紧不慢的在前引导着一般,白色的身影若隐若现,龙马情不自禁的跟了过去。绕过几处温泉,眼前忽然看到一个小湖,泉水汇集此处,湖水都是温热的,水气氤氲在整个湖面上。
龙马忽然睁大了眼睛,心跳陡然剧烈起来。就在湖面正中,清晰的看到了那个白色的身影,飘然的身形,隐然看到脸颊的轮廓。那种熟悉的感觉立刻涌上心头——真的是他呀,真的见到他了!想了不知道多少次再见到他应该有多快活,可是又不知为什么觉得悲伤难言。龙马眼里只有那个白色的身影,他怔怔的一步步走过去,觉得脸颊温凉一片,那是眼泪流了满脸。
卡鲁宾喵呜喵呜的大叫,一边仆的跳上了阿桃的胸口,蹲在阿桃身上用爪子拍阿桃的脸。不二睡的警醒,他一骨碌爬起来。轻声道,小乖,干嘛欺负哥哥?忽然他发觉龙马不在屋里,立刻怔住了。
阿桃被狸猫折腾醒了,他习惯性的用手臂去护着身边的龙马,却发觉空无一人。卡鲁宾跳下床就往屋外跑,回过头来喵呜又叫了一声。阿桃立刻清醒了大半,跟在卡鲁宾后面就出了门。
猫咪在小路上轻快迅速的跑着。阿桃眼前忽然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湖泊,而龙马就站在湖边。阿桃正要出声招呼他时,却见到少年身影一晃,跌进了湖水里。
阿桃吓得心跳都要停了,他大吼道,龙马!大步的冲过去,扑通一声跳入湖中。龙马不在湖面上,他似乎没有挣扎就一直下沉。阿桃吸一口气潜入水中,深夜湖中接近漆黑,他只能在黑暗中摸索。他心里焦急,每一刻都像一百年那样长。在换了口气又潜下水中后,乱抓的手忽然捞到了一片衣角。阿桃拼命抓着这唯一的希望,老天眷顾,拉到怀里的身体小巧温顺,带着温热,正是龙马。
不二小心压着少年的腹部,龙马一口口湖水吐出来,人也慢慢清醒了。眼睛缓缓睁开,金色的眼眸光华闪现,目光却还茫然。
啪的一声,阿桃一个巴掌甩在了龙马脸上。少年转过头来,目光更加茫然。就听阿桃吼道,你疯了么?你不要命了!你怎么这么不珍惜自己?!
龙马却慢慢露出个笑容,他伸出一只手,好像仔细端详着自己月光下的手掌,轻声说,我见到他了,真的是他呀,你没有看到他吗?就在湖上…
阿桃吓得发疯,他摸摸龙马的头,并没有发热,又以为他失心疯了。
龙马挣扎着要坐起来,目光却恋恋的望着湖面,说道,你没看到么,真的是手塚啊,就在那边。
湖面白茫茫一片,哪有半个人影。
龙马跌落湖中,喝了不少水,略微虚弱,阿桃抱他回到屋舍后渐渐又睡着了。半夜这一折腾,阿桃却再也没有半点睡意,几乎眼睛不错的看着龙马的睡颜,直到天明。
山民请三人过去用早饭,却见阿桃顶着黑眼圈,好像休息不足的样子,不由得笑道,泡了泉水还睡的不舒爽的,小兄弟你还是头一位。
阿桃拍了龙马一下讪讪道,还不是这小子!半夜里魇住了跑出去,吓得我后半夜不敢睡。
山民也吓了一跳,说道,这不是闹着玩的。我不是说了么,此地晚间不要在外久留,传说百年来时常有鬼魅出现,之前这里一直没有什么人烟的。
阿桃扯了扯嘴角,实在不知什么表情好,说道,你,你你你怎不早说?此地要是一直闹鬼,你怎么还在这里住着?
山民道,这几年来似乎好些了,再说也有温泉,常常有人来夜宿;但老辈人都说在这里见过鬼魅妖怪的。
阿桃看了一眼不二,忍不住觉得背后发凉。
不二一直沉吟,他慢慢说道,这话说不定是真的,我一直没留意,此地是京师东北,正是鬼门所在,阳气最薄,鬼魅进入京城,四围都有结界,从此地突破最为轻易。
阿桃激灵灵打个寒战,不二说的他都明白,他心里立刻想起一事,担心的转头看了一眼龙马。
正如他所料,本来笑嘻嘻的龙马脸色雪白,脸上几乎没有表情。
阿桃忙轻轻晃了一下龙马道,别信呢,狐狸最爱说笑,这话又没什么根据,子不语怪力乱神呢。
不二也笑道,哎呀龙马,这么容易就被吓到啦?还以为你胆子大的多呢。
阿桃向山民结了食宿费用,三人一起下山。前日雇的驴车来接他们回城,三人一路竟都少言寡语,心里想的是同一个念头——昨日晚上龙马口口声声说见到了手塚,会不会那就是他的魂魄,莫非他真的已经不在人世么…
进城后天都黑下来了,阿桃一路搂着龙马,好像怕他化成风离他而去,只有放在胸前才觉得安心。忽然车帘一开,一只小鸟扑拉拉飞了进来,不二伸出一只手,小鸟稳稳当当停在上面,全身都是黄色的羽毛,倒好似狐狸灰扑扑的毛皮。
不二收窄了目光,轻声道,发现了么?
小鸟点了点头。
不二又问道,晓得在哪里吗,带我过去?
小鸟一振翅飞了起来,直接飞出了车厢。
不二道,桃兄可否带龙马先回去?我有点私事,晚些时候再回家。
阿桃道,不二兄请自便,别担心龙马。
不二微微一笑,伸手抚了龙马的脸颊一下,翻身而出。
黄色的小鸟在屋瓴上径自飞去,不二一跃也上了屋顶,轻风般掠过街巷集市,只向着城西南而去。出了长安门,就是京城花鸟市场集散之地。小鸟忽然落在一根枝头上,随着枝条上下轻晃。不二敛声屏气,拢着袖子悄然落地,站在人流熙熙攘攘的树下,小心的四下打量。
一转眼就看到了目标,一个红发少年正在和人讨价还价,柔顺的短发垂在肩头,容貌俏丽,正是见了两面打了一场的攀月宫的少年。
不二藏在树后,默默的盯着少年。每一次和攀月宫对上,对方都有两三个人在场,这次竟然落了单啊。只见少年看这看那,什么都想买,不管卖主喊什么价,一律还口五文。
这么买东西的倒是没见过。少年一脸讥诮冷笑的表情,指着一束刚摘下泛着清香的荷花道,五文卖不卖?卖主一怔,说道,要不了这些个。
少年道,那就五文!夺手就抱了走。
他抱着一束荷花当街而行,衬着俊秀的容貌,别有飘逸的气质。不过面带冷笑,一看就知道气不顺心不安,是个招惹不得的小太岁。
少年继续五文大法,虽说是花市,在京城五文也买不了什么,不过看在他年轻俊美的份上,倒是成交了几笔。不一会,少年就抱着两束鲜花,提着一对画眉鸟笼,还端着一缸小金鱼,摇摇晃晃的走出了市场。
不二悄声蹑在他身后,少年浑然不觉。进了长安门,在大路上走了一刻,少年一拐就进了一间宅院。不二抬头看看灰墙,伸手轻轻一触,空气粘稠的如同触到水面般起了一点点涟漪。
是结界。不愧是阴阳师落脚藏身的地方。
看样子宅子不小,四下里都设下了结界,硬闯或者暗访都不稳妥。不二记下了地点,转身飘然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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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21st, 2009 by sulam
王爷十分烦恼。
总管是王府的老人,王爷的脾性从小就知道。王爷和他的皇帝表哥不一样,不是个心机深沉的人,从未流露过大喜大悲,也是因为几乎未遇大喜大悲。然而近来王爷时常烦恼,尤其今日,十分烦恼,几乎手足无措。要说烦恼的来源,几乎都和接回来没有多久的这位手塚公子有关。
王爷和公子就在书房里,起初两人也不说话,然后就听公子问起「那是谁」。
那人是谁,忍足走前一副讳莫如深的模样,总管扯住他袖子,只是给他打眼色。忍足无奈,才拱拱手,又指指天上,赶快跑了。总管认识忍足也有几年,这人虽然年轻,但是还算潇洒自如,这般狼狈的跑了,还是头次见。
总管心中暗暗叹息。王爷多么精明一个人,这件事上就是傻了。天子脚下,有什么事情瞒得了那个人,他默许到今日,就算亲自来了,也会给景王爷一个台阶,不会怎么样。
跡部担心的只是手塚。他愤怒到昏厥,肯定和见到皇帝有关。
他是谁。跡部喃喃的重复这句话。他心里一团纷乱的头绪,这句话不知该如何回答。当今皇帝,自己的表哥,当年的玄王,先帝的远房堂弟,到底哪一个身份,才是手塚想要知道的。
手塚冰冷的声音传来,他咬牙说道,这人是害死我父亲的凶手,是我的杀父仇人。
跡部大吃一惊,手塚的声音让他发冷。这个答案他并非没有想到过,只是不晓得手塚从何得知。
当年宫变发生时跡部年纪还小。但先王过世前,曾将自己所知道的详细讲给他听。事关手塚的下落,跡部将宫变的前后反复推演——手塚如何进宫不得而知,手塚大人就在那一夜死在宫里是确定的。而且手塚大人一向和玄王不和,从未停止向先帝进言削弱玄王的封地,派驻暗探在玄王府第,或者扣留玄王在京。先帝性格柔和,一概不取,只在京城另修了一所玄王府,请玄王进京常驻。
表哥来京后和前王走动就很勤了,两家本就是很近的表亲,真田又喜欢这个小表弟,所以常常往来。听父亲讲手塚在朝堂上也不太给真田面子,小小的阴阳寮首座,性子倒耿介的很,十分倔强。皇帝并不偏袒哪一方,倒是表哥常常退让,渐渐就有人议论手塚木讷顽固,性格狂傲。
这些事情都是听老王爷讲的,跡部每天只在后园私塾读书,眼里只有伴读手塚。
是那个时候结下因缘的吗?跡部思忖,手塚和真田的交集,似乎就只有跡部王府了。可是为什么没有听手塚和表哥讲起过?
那天手塚大人缘何进宫,少年手塚又如何弑父,这些事情真田多半脱不了关系——事后手塚惨死,先帝驾崩,真田登极,少年手塚避走他乡…想想之前手塚大人的言行,这些事情又凑到一起,怕是没有碰巧这么简单吧。
表哥是这样的人吗?先帝待他这样亲厚,并无见疑,他会害死先帝这样温和无害的人吗?纵然手塚大人和他政见相左,他设计杀害手塚,并且迫使少年手塚逃亡吗?
跡部这样问着自己,然而心底有个声音轻微但是坚定的回答,是的,这是你表哥啊,这么多年了,你不了解吗,他会这样做的,他绝对做的出来的。可是,他又为什么这样做?这个表哥也不是个为了私怨滥杀臣工的皇帝…
「你不告诉我吗?」
冰澈的声音传来。跡部慌忙甩脱杂念,然而眼前的青年让他的心剧烈的绞痛起来。目光粼粼,眼前是从未见过的泫然的表情,坚强的冰晶外壳马上就会支离破碎。
他比谁都要了解手塚,了解他此刻的心情。一直都在为弑父的罪名煎熬自己,最痛恨的就是自己,而那个加害他们父子的真凶,又强悍的高不可攀…跡部可以呼风唤雨,也因此比手塚更晓得这场父仇没有报复的余地。手塚的哀愤和无力感触动着他的心,他比谁都不愿看到手塚流露出脆弱无助的表情。他努力的呼吸,才能透得一口气。什么都不想再想了,俯身抱起手塚,在他耳边轻声说,和我回家去,我还你一个明白。
忍足过了数天,拣了个跡部坐衙门的日子才又到王府来。正当雨天,时入深秋,尤其寒冷。忍足将收集来的珍奇裘皮打作几箱,自己送到王府来。
王爷果然不在,总管出来招待,连说辛苦,十分客气。忍足假装坐了一会,说要等王爷回来有禀。总管先是陪着,两人扯些不相干的,忍足绕来绕去,最后说道,王爷近来十分操心,我等能为王爷分忧,才是幸事;前几日看王爷十分忧心,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
总管说道,没怎样啊,忍足先生后来不也见到王爷了,王爷神清气爽,英姿焕发,勤奋公事还胜过往日。
忍足心里转了几转,他其实听到「神清气爽,英姿焕发」这几句话就有些懵,但是表情还是十分自如,笑道,王爷英明睿智,我这是杞人忧天了…
他其实想问的是手塚,又吃不准手塚的身份,总管这样一讲,忍足乖乖把好奇心塞回肚子里。正想再扯点什么,外面一个仆人匆匆进来,总管告个罪,转身对下仆讲了几句,又回来对忍足说道,对不住忍足先生,家里有些杂事,非老朽跑一趟不可,请忍足先生自便。
忍足忙起身笑道,何必和我客气,待王爷回来唤我就是。
他巴不得总管快点离开。跡部王府他是很熟的,王府并无内眷,内外两门他都熟知,他只想去找到那个冷淡美人,看看他怎么样了。
忍足这人看似刀枪不入,其实就是对好看的东西没有什么抵抗力。
忍足私下也觉得跡部是个相当特别的容貌奢华的美人,只是慑于他的身份威压,不能承认而已。手塚虽然个性冷淡,然而气质清冽孤傲,十分少见。那天皇帝走后他明明闭气昏厥,令跡部不知所措,然而听总管的意思这些都不在意下了,倒让忍足十分好奇。这人现在是王爷心尖上的人,最好还是不要碰,然而越是知道就越是好奇。忍足打着竹伞出了厅,看似随意闲逛,却东一下西一下,没一会就到了手塚住的小院外。
其实是很好找的,看哪里有人特别把守,就是王爷藏宝的所在了。忍足收了伞,躲开仆人们的视线,轻身一跃,藏身到一棵大叔枝桠上,探头来向院里望去。
那人就站在窗前,手边压着一卷书。不知道是不是忍足的错觉,他探身的时候,青年的长睫仿佛抖了一下。是被发现了吗?分明连水珠都没有多掉落一颗…
还有这样一面啊…忍足忍不住感叹自己来的对了。
一个人的时候,凝望着雨天不断垂落的水滴,意外的看来十分寂寞。
原本以为这人外表没有什么破绽呢,原来比想象的要脆弱的多啊,怪不得王爷要这么小心捧着。
正想着,青年一抬头,正向着藏身的方向望来。
漆黑的眼眸,淡淡的仿佛不经意的扫过来。
哎呀,偷窥的人被发现了。忍足虽然一身是水有些无状,还是索性大方的拱拱手。
青年也拱拱手,抬起那只执书的手,向屋里让了让。
没看错吧,是请他进去呀…
忍足心里警声大作,然而越危险的东西才越有探索的价值啊。他抬起前襟,几乎无声的落入了院子。
这一天忍足等到了天色晦暗,偏巧王爷一直未归。本来就是雨天阴冷,到了掌灯时分忍足才告辞。总管略带歉意,直说家务繁冗,怕慢待了他,又说有什么要转达的,一定当面禀给王爷。忍足客套了几句,施施然回了家。
之前和冷美人只是只言片语的交谈,这次才有机会多说了几句。忍足出身江湖,但是跟在跡部身边,却也不少见识。他只觉得这人吐属优雅,教养很好,可又偏偏猜不透身世。跡部金屋藏娇本是一件风流事,态度未免过于小心翼翼,简直是生怕被人察觉一样…忍足越想越觉得蹊跷,不过这等事都是多问无益,还是闭目塞耳,当什么都没听过见过比较好。
另一个念头又转上来,这人不仅看起来出身大家,而且和他闲谈的话题也甚古怪——上次陪他去过阴阳寮,这次请他进去,也只是问他阴阳术师承何人,阴阳寮废黜后,现在又是何人主管天文历法,陇西与河东都是富庶之乡,却三年歉收,这又是何故——这一连串问得忍足毛毛的。他只是跟着跡部王爷办事,并不熟悉政务,不晓得就是不晓得,也如实讲了——只是这人跑去阴阳寮凭吊,又问这些事,不会和阴阳寮有什么干系吧,当年也算是攀月宫的宿敌…
正胡乱想着,已经回到了自己宅邸,刚进门,冷不防被人从后面蒙住了眼睛,那是双很软很温暖的小手,跟着清脆的声音笑道,猜猜我是谁?
忍足心里十分愉悦,佯装糊涂说,是桦地吗,啊不对,一定是慈郎!
转过身来,果然如愿看到了一张带着点恼怒的小脸,然而这也不损容颜的美丽,秀丽的如同天上的星光沉落人间,金红色的头发微微卷曲,如同融化了的红玉般让人沉醉。
男孩偏过头去,带着点小脾气说道,明明只有人家在一直等你的,结果都认不出来…
忍足忍不住笑了,他轻轻托起男孩的下巴说道,逗你呢,别真信啊,怎么会认不出你来。
揽过他的腰,手指轻轻画着脸蛋的轮廓,接着问,等了多久,觉得冷不冷?咱们还是一块进去吧。
男孩很认真的看着他,似乎是在掂量要不要相信。忍足觉得那模样十分可爱,终于看到他微微露出笑容,忍不住在他的嘴唇上轻轻亲了一下。合掌含着他的手,低声问,想不想我?今天乖不乖,有没有把尾巴藏好?
男孩的脸有些红了,想抽回手,力气却轻的若有若无。半天说道,你太坏啦,就知道问这个…
忍足十分欢喜他这羞涩柔顺的模样,仿佛心底一处潮湿温热的地方慢慢开放了铃兰花。他笑道,还不是为了你好,你不比别人,比他们娇贵些也柔弱些,不要委屈了自己。
男孩的脸更红了,稍微偏开了头,声音更低,倒像不大想让他听见:还不只有你委屈我…
两人低声说着话,一起进了正厅,浑然没有注意东厢檐下站着两个人。
刚才忍足提到的慈郎小小的打个呵欠,说道,岳人我们回去吧,你看少主恐怕这会没空搭理我们,有什么事非要现下说不可啊。都怪那只猫精,自从他来了,少主就爱和他在一起,明明以前只要有空就和我们一起玩的…我看少主也被他迷的晕头转向,幸亏该办的事情都没有差错,要不然都怪这只贱猫——岳人我们走吧。
慈郎身手拉了拉另一个红发美少年的袖子,却发现他垂着头,堪堪齐肩的短发滑下来遮住了脸颊,身体却在微微颤抖。
这多年的伙伴一向是精神元气,神气活现的,这样强自忍耐的样子却前所未见。慈郎有些不知所措,试探问道,岳人你怎么了?没冻坏吧?
好像溺水的人抓住浮木一样,岳人抱住慈郎,哇的一声大哭出来。不仅泪水打湿了好友的肩头,顺手也把鼻涕蹭在对方背上,这数日的憋屈终于爆发出来。一边哭一边抽抽嗒嗒的说,我到底哪不好,你告诉我啊。你怎么不说话,还是我哪都不好,这么叫你看不上?!我好难受,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了…
不二带着龙马,尽在京畿的山水间游荡。一面调教龙马身手和法术,一面耐心等着式神带回的消息。
京城是来得对了,遇到龙马和阿桃是意外之喜,还遇到了那天夜里纠缠不放的两个少年,只要跟上他们,就有英二的消息。
丢了师弟,不见了大石,不二无颜面对师门上下,也不知道如何应承已经失踪的手塚。歉仄之外,是强烈的压迫感。和英二去而复返,是逼不得已,彼时确实走投无路。而手塚身手和性格,都不是束手待毙之辈,无声无息的蒸发在藏身多年的小镇,也够蹊跷。不动峰的那几家人退守后山,追兵随时赶到,还不晓得现在的境况。这背后仿佛有无形的巨大推力,让不二时刻觉得心悬唇齿。即使是在熙熙攘攘的京城街头,也说不准有什么危险隐藏在人流中。
身边的少年精神活泼,看似一无所有,其实千人爱万人疼,自己说不清是羡慕还是嫉妒。而他身旁那个年轻男子,也不是个寻常人物。
看起来就是个街上随时都能找到的青年,浓眉大眼,总是挂着懒洋洋的笑容,好像对什么都不在意。对龙马也像是万事不管,随他跟着自己玩耍游戏,其实少年时刻都在他掌握的范围内。这人是个武痴,他和龙马没事打架玩,看见过多次了,每次都是灰头土脸被打翻在地,却笑嘻嘻的不以为意。但冷眼瞄着,不二觉得阿桃膂力惊人,只是没有龙马灵活,要不是他时刻拿捏着分寸,怎能让龙马屡屡得手。
看着阿桃和龙马兄弟俩亲密无间,不二心里暗想,小师弟真是妙人,把儿子托付给这么一个家伙,怪不得养出个乖巧伶俐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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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4th, 2009 by sulam
10/3/09
梅兰芳
托电影频道的福,这片我终于看上了。总体而言算是不过不失,不过听说这片要申请奥斯卡外语片奖项,我觉得恐怕是不大成的。大而不当,芜而不精,形散神散,这些题材拍三个电影都够,都堆一块,结果谁也说不清。
我看的时候渐渐就有些心不在焉。其实我看电影是很专注的,不在电影院也可以很投入。不过这片憋屈在于,本来心已经系在一个地方,结果转眼就变了天,不讲这些了,叫我能怎么办?我妈是在电影院看的,回来对我说拍的不错,余少群演的尤其好;我爸和我一起看电视,结果他睡着了,醒来还问我怎么还没完。我也想让它完啊,几次我都想就结束在这多好,结果你们就是没完没了的不停的演…
我觉得这些题材可以拍三个电影,大概一个是类似《阴阳师》的萌片,一个类似日本传统艺人野村万斋生平纪略的传记片,和一个《叶问》后半类似的励志爱国片。拿来和《阴阳师》和野村万斋相比,大概会有人嫌我轻慢了国粹艺术家,我也觉得甚难相提并论,不过既然都是古老艺术的顶级传人,只是打个比方而已。
余少群的部分,其实论萌是相当萌的。色艺双绝,不卑不亢的少年,就站在那里,就是一台戏。再加上还有一个邱如白,这个角色的分量犹如《阴阳师》中源博雅于安倍晴明。虽然电影频道的版本又删除了一些镜头,但是就这些镜头表达的含义而言,倒是更明白邱如白这个角色的意思,所谓欲盖弥彰,就是如此。陈凯歌和孙红雷肯定也是心知肚明,这是个大好的题材,要是做足了戏,就这一段就可以发展成一个相当精彩的故事。可是陈凯歌没有泷田洋二郎和梦枕貘豁的出去,或者说没那俩人破罐破摔的勇气,一腐到底。孙红雷还是舍得出去的,演的简直入了魔,我就不信邱如白听一次就能爱上了皮黄,他爱的就是美少年梅畹华而已。话说当年可以拍《霸王别姬》的人,怎么现在拍电影缚手缚脚的?这事其实也不能怪陈凯歌,他受到的局限太多了,那个纸枷锁,加在导演和编剧身上倒是真的。
中间一段直接切入了梅兰芳的八卦情史,我没有轻蔑的意思,这很正。研究梅派的人早就放下了话,研究梅兰芳不研究他的八卦情史,就等于没有研究。相比前一段少年梅兰芳成名的传奇,这一段真正进入了传记。人与人的风云际会,其实还是很传奇的,但是感情就要实在的多。相比前一段的譬喻手法和以虚代实,婚外留情三角债显然就凡人多了。这一节可以说与艺术完全无关,只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计算,这一段到美国演出成功为止。相对于传记,我觉得陈凯歌可能更擅长拍传奇。不是非常了解京剧的人都可以拍好国剧传奇片,真正需要的不是技术上的细节,而是一股精气神,陈凯歌的韵味做的就很好。可是这一段传记,拍的非常有戏剧性,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很有白烂言情的感觉,和我理解的传记不大一样。不过兴许陈就没想这么拍,本以就是要白烂言情来着,你看老婆找上小三的门这样的剧情都有,可见模式化到点程度了。邱如白在这个阶段的表现非常有意思,患得患失,简直不知道站什么立场好:引孟小冬进来打击福芝芳,结果孟反客为主,让邱倒难以自处了。孟小冬和梅兰芳初遇时,梅纠正她「梅大爷」的念法,我以为此细节甚愚蠢。孟出身大家,会连这点官话都说不好?
接着就是最后一段,蓄髭明志。说实话此节很突兀,梅兰芳的这段故事我们是都知道的,但是讲故事要讲因果,为何会坚定的不和日本人合作?此义举根源于何?可能我越来越心不在焉,反正我没有看清楚。相比《叶问》的后半段,层层推进,最终回肠荡气,叶问如何从醉心武学的士绅变成热血抗日的仁侠,《梅兰芳》的最后一段就讲的模模糊糊,比较像是硬沾上去的尾巴。陈让梅兰芳讲述自己的动机为「提升伶人的地位」,这从情理上硬讲通也不是不可以,就是牵强。至于田中自杀,就更加不知所云,不知是否可以理解为这片里死的男人都是梅的狂热拥护者。其实这段和整个故事的风格都贴的牵强。这就像我小时候写作文,老师鼓励给无论什么题材的作文都加上拔高的尾巴,连写个玩具都恨不得和世界和平扯上关系。此定式虽然写起来十分肉麻,但是却是得高分要点。后来某天我看到台湾小学生的作文,竟然有一说一,从不扯东扯西,觉得十分惊讶…扯的远了。
此片可说是带着锁链跳舞的典范。据说梅葆玖提供了梅兰芳用的的一张舞台绣花背景,我在电影里也看到了。这就是无声的威压,外加拿了别人的手短。我看陈凯歌未必不想一腐到底,未必不想八卦白烂,未必不想甩掉政治色彩浓厚的光明的尾巴。陈导当然也想像冯导一样「为人民币服务」,可惜首先面对的不是票房,可是苛严的审查和不知能否到手的发行许可。
10/1/09
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
这片有人翻译成「其实他不懂你的心」,也有翻译成「其实他没怎么看上你」。大概意思就是这个,他不懂你,你不懂我,我也不懂其他人!这片很时尚,一看就感觉似曾相识,典型的美剧结构,演员我相信也大多是电视剧演员,可惜我除了詹妮弗安妮斯顿谁都不认识…我看的版本有英语字幕,就成了很好的美式口语教材——其实我想说的是,这片意思不大…
彼此理解的代沟,还有宁可摔跤也要往前走的二百五劲头,就是这片的目的。过去有个日剧叫《萤之光》,虽说是不大一样的故事,和这片要讲的如出一辙。而且结局也是很可怕的几乎大团圆,这无疑是一种变相的误导和鼓励——就算您再二,就算您情路再坎坷,老天爷也总会留一款相当不错的帅哥给您!
9/27/09
魔屋
这片是50年代同名影片的翻拍,我借ipod touch玩的时候顺便看了内存里的这片,实在太后悔了,大中午的出一身冷汗…其实这也不算恐怖片,应该叫犯罪片还是啥的。大致剧透一下,不要以为三个杀人亡命徒就够狠,中产阶级的三口之家会更狠,尤其是不要得罪一个外科医生的女儿…
然而美国美少女还是相当萌的,身材高挑纤细,脸蛋也很不错,奔跑的时候很有动态美感,全身感觉都很柔韧。
7/27/09
黑塔利亚
其实这名字是「意呆利」,实在太ft了…
我现在才看完这个算是很old很lag了,不过还真是满可爱的。国家拟人化,超短动画片,任何把真实历史和这个联系起来的人都是baka。我其实很缺乏常规幽默细胞,已经为自己在电影院里面笑的次数比别人少感到习以为常,但是这个笨蛋意呆利还真的满搞笑。备战的时候就是量产白旗,走投无路就会喊「救救我德国」,意大利有种懒洋洋的思维,反正车到山前必有路,老天饿不死瞎家雀儿…
原作应该是一个庞大的四格系列,我猜。我记得好早之前就看过这个人设,那时候记得还有韩国什么的。最萌的当然是意大利,那种没心没肺,从不记仇,而且抱准了大腿就不放手的赖皮糖劲头…想起来就要擦擦汗,可是真的讨厌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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